缴费需谨慎,选择校外校培训机构请做到“三要”“三不要”
尊敬的家长朋友 ,亲爱的同学们:
根据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预警内容,近年来,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(以下简称“校外培训机构”)问题频发 ,给广大学生 、家长带来了损失 。惠州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,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,请做到“三要”“三不要”:
“三要”
一、要选择正规机构
广大学生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,请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和《营业执照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等证照(一般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)。
二、要认真阅读合同
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是学生家长维权的最重要凭证之一 ,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要求签署合同,并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。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,请务必认真 、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 ,要逐字逐句审阅确认 。
三、要妥善保管单据
广大学生家长务必在签订合同后才付款,请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。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、票据等资料(电子合同务必及时 、完整保留截图),以作为维权凭据。
“三不要”
一、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
广大学生家长在核查资质、缴纳费用时 ,请务必亲力亲为、仔细甄别 、眼见为实,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、广告标语等 。
二、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
校外培训预付费风险高,广大学生家长请不要贪图打折等优惠 ,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。如有机构超期收费,请学生家长务必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培训机构,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。
三 、不要向筹设期的机构缴纳费用
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甄别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营状态 ,对筹设期的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要慎重研判,不要向处于筹设期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。
惠州市教育局
2021年7月25日
